合作咨询热线:

021-5558-0222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电话:021-5558-0222

邮箱: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1层

地址:/uploads/allimg/20240325/1-24032515410Xc.jpg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IM体育: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
发布时间:2024-09-02 17:17:55 浏览:[ ]次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

  0 ms-class-1=trt-col-24:list.length==0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4〕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系统)项目(项目编码-04-04-148613)。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移动端(闽政通)、数据应用加工、系统对接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436.60万元,建设资金按照省大数据公司组建和运营有关事项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一)对于项目建设调用到的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和一体化运维监管平台等基础性、关键性平台应由省大数据集团公司自主研发,不得转包其他企业承接。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四)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 APP 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按照《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57号)、《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IM体育《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福建省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IM体育:、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六)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七)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八)项目应充分利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4〕2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IM体育:、项目名称:福建省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房屋建筑安全检查系统)项目(项目编码-04-04-148613)。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安全检查系统、安全检查系统移动端(闽政通)、数据应用加工、系统对接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436.60万元,建设资金按照省大数据公司组建和运营有关事项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一)对于项目建设调用到的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和一体化运维监管平台等基础性、关键性平台应由省大数据集团公司自主研发,不得转包其他企业承接。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四)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 APP 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按照《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57号)、《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福建省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六)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七)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八)项目应充分利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化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8号中文域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总访问量: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扫码关注我们

服务热线

021-5558-0222

邮箱: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号1层
地址:/uploads/allimg/20240325/1-24032515410Xc.jpg